通化市检察院概况
通化市人民检察院前身是通化市人民检察署,始建于1951年,归属辽东省人民检察署领导。1954年8月,吉林省人民检察院通化分院成立,下辖海龙县、柳河县、辉南县、通化县、集安县、临江县、长白县、抚松县、靖宇县9个基层检察院。1966年,受“文革”冲击,通化地区检察机关全部撤销。1978年吉林省人民检察院通化分院恢复重建。1985年4月,通化检察分院改为通化市人民检察院,下辖东昌区、二道江区、梅河口市、集安市、柳河县、辉南县、通化县等7个基层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