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实施办法”“工作细则”有关要求,促进广大干警对重大事项填报工作的自觉性,按照《铁检机关学习“三个规定”“实施办法”“工作细则”考试的通知》要求,11月27日上午,延边铁检院第一时间组织全员考试。
让我们听听“考生们”的怎么说
“考试内容涵盖‘三个规定’‘实施办法’‘工作细则’具体内容及案例分析等方面,多方面多角度考察检察人员的知识掌握情况。” 一位员额检察官这样说。
“在题型上,除了选择题、判断题、分析题外,还可以通过主观论述题了解干警具体想法,从而做到以考促学、学以致用、知行合一。”一位司法行政人员这样说。
“有一种回到学校考试的感觉,《实施办法》所称检察人员,包括在检察机关在职在编人员以及挂职锻炼、借调、临聘等人员,我记得很清楚!”保洁阿姨这样说。
对于出差办案未能及时参加考试的同志,延边铁检院将组织补考,力求全员学习,全员考试。用试卷检验学习成果,用书写强化贯彻落实,做到把“三个规定”牢记脑中,常留心中,落实贯彻在未来的工作中。
今年以来,延边铁检院按照省院和铁检分院的工作部署,认真贯彻执行吉林省检察机关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三个规定”)及《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关于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若干问题的工作细则》的具体要求,院党组通过部署安排“一次党组扩大会议、一次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会、一次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一次知识测试”等多种形式,持续抓好“三个规定”和重大事项记录填报制度执行力度,确保贯彻落实到位,有力促进公正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