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推动“林长+检察长”工作顺利进展,实现以“林长制”促“林长治”目标,7月12日,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昊,副检察长初雪冰一行会同辽源市西安区农业农村局组成“巡林工作组”开展巡林工作,共同推进西安区林业生态环境的共建、共治、共享。

工作组深入灯塔镇西孟村国有林区实地巡查了该林班情况,并召开现场座谈会。
会上,检察机关听取了区农业农村局关于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野生动物保护、林木损坏整治等工作情况,了解了当前林业资源在生态保护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检察机关与林业主管部门进一步达成关于推动“林长+检察长”工作的共识: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
深刻认识“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是推进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建设的具体抓手,也是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的重要举措。
二是要强化队伍建设,筑牢安全防线。
要强化护林队伍培训,提升巡林队伍综合能力。完善应急预案,常态化开展好巡山护林工作,监督乱砍滥伐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行为,有效保护森林资源。
三要共同履职担当,提升生态治理成效。
要切实履行“林长+检察长”工作职责,推动落实依法治林、管林责任,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提供强有力的检察保障。

下一步,西安区检察院将常态化推进“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不定期开展联合巡林等相关专项行动,构筑检察监督与行政履职同向发力的林业生态保护新格局,助力西安区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