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访化解上访,深入田间地头为老百姓排难解忧是今年的控告申诉检察工作重点之一。近日,伊通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在分管副检察长带领下来到大孤山镇山西村,针对李某某提出的诉求释法说理,答疑解惑,取得良好效果。
春节前,李某某向有关部门反映营口市某生产资料公司王某某等人低配高价出售化肥,未能兑现承诺,涉嫌诈骗犯罪,向公安机关举报后未予立案。经调查了解,该公司产品质量经国家检测达标,下属营销企业职工为扩大销量,对产品质量的宣传存有夸大成分。侦查机关认为该案不符合诈骗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犯罪特征,遂作不予立案处理,李某某不服,便到我院要求立案监督。
接到控告后,我院立即组织召开案情分析会,结合犯罪构成理论,认为侦查机关处理符合法律规定。该公司行为不属于刑法意义上的诈骗犯罪特征,应属于商业运营过程中普遍存在的夸大产品性能问题,带有一定的商业欺诈性质,但其行为与诈骗罪有本质上的区别。
为消除李某某家人及周围群众误解,化解矛盾,我院决定由分管副检察长带队深入大孤山镇西山村开展释法说理,公开听证, 答疑解惑,提高群众法治认知水平,理解支持检察工作及司法工作。得知检察官要来上门接访,很多群众闻讯赶来一探究竟。检察官把所有人召集到院子里,针对群众提出的一个个问题,耐心细致、入情入理,循循善诱,像拉家常一样,把一个个老百姓关心关注的问题解释清楚。有的群众当场表示,原本还想到上级控告,通过检察官们的解答,明白了法理,以后有疑惑愿意找检察官来倾诉。
为彻底化解矛盾,我院会同侦查机关共同对营口市某生产资料公司存在夸大宣传问题提出整改建议,该公司表示将针对该问题向客户赔礼道歉并愿意为了化解矛盾给予相应补偿。
看到李某某和农户们一个个满意的笑脸,检察官们从内心深处感受到服务群众、为民解忧的社会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