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作为城市“血管”的道路交通网络作用日益凸显。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从为政府解决矛盾、为百姓排忧解难出发,全力支持配合县政府推动解决“断头路”问题,在县人民法院邀请下,积极参与孙某某老屋拆迁问题影响道路规划实施案件的监督和调解。

经我院调查了解,此案件当事人孙某某的老屋,处在规划道路必经之地,县政府委托建设局对孙某某房屋所在地进行棚户区改造,于2017年9月28日作出《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在确定签约期限内,房屋征收部门多次与孙某某协商未能签订征收补偿协议。

根据案件实际,我院先后四次派人到法院参加该案的庭前调解工作,推动案件庭审前化解。在与法院的密切合作下,经过多次与当事人沟通,最终打开当事人“心结”,化解了矛盾,促成孙某某与政府机关达成和解,并签订协议。
此案件是我院与政府职能部门联动的生动实践,既切实维护了群众的切身利益,又充分宣扬彰显了法治精神,并促进了问题的顺利解决,为打通“断头路”这项全县重点工作、为伊通经济发展贡献了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