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法律监督工作,全面构建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切实净化校园周边市场环境,呵护青少年身心健康,近日,通榆县人民检察院配合通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榆县烟草专卖局对县内校园周边安全开展专项走访行动。
相关人员对县内校园周边的商店等进行了走访,发现部分商家未在显着位置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的标识、多个商店售卖“彩泥”“水晶泥”等多种“三无”玩具产品。
听证会上,主办检察官向在场人员介绍了案情、出示了相关调查证据及法律依据。人民监督员评议后一致认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关系到千千万万家庭的幸福,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很有必要;通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通榆县烟草专卖局表示:将积极接受和回复检察建议,并迅速整改。会后,通榆县检察院在采纳听证意见的基础上,依法制发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两份:一是建议通榆县烟草专卖局,加大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力度,依法对不合规售卖电子烟的商家作出处理,进行常态化管理;二是建议通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开展专项行动,严把进货渠道,加大宣传力度,争取做到商家不卖、学生不买有毒玩具。
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保护未成年人事关社会和谐和民族发展。通榆县检察院将继续积极主动作为,与相关部门建立关于校园周边安全专项行动的长效机制,共同筑起法制屏障,还给未成年人一个健康的成长环境。
版权所有 吉林省通榆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吉林省通榆县开通镇育才路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