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的五年,是通榆县人民检察院伴随全县一起顽强拼搏、砥砺前行、奋发勇为、破茧成蝶,全力服务保障县域跨越式发展的五年。
五年来,通榆检察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持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县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县党代会和县委常委会议精神,执行接受县人大及常委会的决议和监督,立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提出的更高期盼,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全面履职尽责,为振兴通榆经济,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提供了强有力的检察保障。
五年来,围绕全县中心工作,依托有力的检察监督履职,主动担当作为,把高度的“三个自觉”转化为服务经济发展、脱贫攻坚、老城改造、疫情防控等实际有效行动,奏响了一个又一个服务大局的音符,向县委和全县人民交出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多措并举,服务保护民营经济发展,建立亲清检企关系,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一是平等保护各类企业合法权益,严惩非法集资和地下钱庄等破坏金融秩序犯罪。二是严格执行《民营企业及经营者轻缓刑犯罪免责免罚清单》,对涉及民企经营者的轻微犯罪7件11人快速办理,做出相对不起诉,对1名民营企业家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改变强制措施被采纳。今年4月,吉林华能新能源公司因未经审批占用了49亩国有林地,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此案在移送通榆县人民检察院后,仅用5个工作日,就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项目迅速复工,护航企业发展。三是积极开展“5+10”护企安商行动,主动与吉林华能新能源公司开展检企共建。举办10次检察开放日活动,建立企业基本信息档案,对企业的诉求进行逐项登记、逐项解决。联系服务企业和项目18个,深入企业、项目走访调研31次,提出风险防控对策和建议19个,帮助企业查找廉洁风险点43个并制定防控措施,帮助化解企业与村民间矛盾纠纷2起。检企共建经验做法得到了省政法委的高度评价,被“平安吉林”进行了专题报道。
一是全力投入脱贫攻坚,集中力量帮扶贫困户,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在强胜村,协助开发水田70公顷、清收机动地230公顷,促成村集体收入超百万元。援建1个爱心超市,累计投入帮扶物资和资金20余万元;在新民村派驻扶贫突击队,投入铲车一台,援建312平方米标准化村部,累计投入帮扶物资和资金12万元。实现两村真脱贫、脱真贫。我院先后被评为全县整村搬迁先进集体、脱贫攻坚先进集体。
二是全面履职,助力乡村振兴。按照全县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制定《强化法治保障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指定专人领导,选派精兵强将驻村开展乡村振兴工作,抽调专门人员成立乡村振兴人员库,服务乡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建法治文化亭廊3个、开展送法下乡6次,化解村民纠纷8起。高度关注涉农案件,办理英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并监督执行,使12名农民工57万元劳动报酬执行到位。
三是以强有力的执法办案保障、推动老城区改造,彰显通榆速度。在规定期限内高质量完成了130户征收、525处拆违任务的同时,加大阻碍改造征拆案件办理力度,对李某某等三人追打拆违工作人员寻衅滋事案,进行快捕快诉,形成震慑力量,为征拆工作顺利进行扫清障碍。针对老城改造过程中部分小区防雷系统被破坏的情况,通过召开听证会和磋商会议的方式予以解决,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是持续奋战抗疫一线,在圆满完成县里交办的设立卡点、包保小区、包保居民、疫苗接种等各项防疫工作任务的同时,加大自身投入,设立专职防疫人员、安装自动检测设备,确保全院疫情防控安全。加大监督办案力度,开展“吉祥码”专项检察,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要求繁华购物中心等商场设立“吉祥码”站点及扫码员,为全县抗疫贡献法治力量。
五年来的法律监督工作历程,我院历经省级统管、自侦部门转隶、检察机构改革等重要事项,始终保持昂扬的斗志,创新改变司法理念,自觉在维护公平正义中担当作为,为法治通榆建设谱写新的篇章。
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推动源头治理。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956件1310人,批捕791件1069人、不批捕156件220人、公安机关撤回23件25人,追捕20件24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887件2515人,起诉1569件2038人、不起诉161件216人、侦查机关撤回62件89人。依法惩治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严重刑事犯罪,起诉抢劫、绑架、放火等犯罪78人、起诉毒品犯罪42人,有力维护了社会治安大局稳定。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专项整治工作,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刑检部门2次被白城市院荣记集体三等功。
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活动的监督,办理侦监活动监督案件35件、进行立案监督7件19人、进行撤案监督23件25人、提请刑事抗诉13件19人。通榆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张某(未成年)寻衅滋事一案过程中,针对侦查机关违法行为,发送了纠正违法通知书。侦查机关接到通知书后,立即纠正整改。该案的办理,有效履行了检察监督职能,切实保障了未成年人的诉讼权利。
全面开展刑事执行监督,发出检察建议46份,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6份,办理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案件7件,办理死亡案件核查3件、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53件、核查财产刑执行案件480件,监督执行316件,清理纠正审前未羁押案件87件,强化刑罚交付执行监督,通过检察建议监督收监14人。每月对全县15个司法所中,被判处缓刑和监外执行的犯罪人员598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7类29个,发出检察建议7份。今年10月份,仅用一个月的时间,就啃下了9名罪犯久拖未执行的硬骨头,纠正了2名刑释人员剥夺政治权利未执行的违法问题。在社区矫正监督中发现金某某系剥夺政治权利罪犯未进行监管,立即建议监管,防止其违法参加选举,保证选举工作合法、有序进行。刑执部门2次被吉林省院评为先进集体、被吉林省院荣记集体二等功。
拓展渠道开展民事审判监督,办理民事申诉案件20件、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33件、民事案件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14件。今年4月份,通过审查民事执行案件卷宗,针对一个案件存在的7个不规范问题发出检察建议,及时跟进督促整改,促进了依法执行,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规范了司法行为,维护了司法公信力。
深入开展行政审判监督,共立案25件,发出行政检察建议25份,均已回复整改,召开现场听证会1次。在履行强制隔离戒毒监督工作中发现,侦查机关存在执法行为不规范等问题,针对多个案件向侦查机关发送7份行政检察建议,得到书面回复并立即进行了整改。通过发送检察建议,规范了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共立案129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案件103件,向行政机关发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103份,均已回复整改,办理行政公益诉讼起诉案件5件;办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1件,诉求全部得到法院支持。召开现场听证会5次,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及行政机关负责人共同发表意见,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通榆县人民检察院在案件审查时发现王某某非法狩猎野生鸟类28只,向县法院提起公益诉讼,在追究资源破坏者刑事责任的同时,承担破坏生态环境赔偿责任,在社会上引起对野生动物保护的共鸣。
五年来,通榆县人民检察院秉持爱民情怀,体现为民担当,围绕人民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以“持之以恒、滴水穿石”的韧劲,用饱满的热情和实际行动办好为民实事。
研究制定各项工作制度12个、工作机制7个,对公安机关办理的涉黑涉恶案件及时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加强同公安机关、法院和纪委监委的配合,形成打击合力。具体工作中,梳理排查案件152件,同38名在押人员谈话,发现涉黑、涉恶和“保护伞”线索13件,移送白城市检察院1件、县扫黑办11件,移交县公安局1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15次,提出补充侦查意见50条。办理涉黑涉恶案件3件32人,案件移送法院后,全部作出有罪判决。扫黑除恶工作做法,得到了上级检查部门的好评。
设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严格落实附条件不起诉、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对多起在校中学生、大学生犯罪案件做相对不诉,对5名符合条件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做了附条件不起诉,使他们重新回归家庭和校园,从而改变了他们的命运。以‘一号检察建议’为杠杆,增设未成年人接待窗口,扎实开展校园安全专项整顿行动。通过办案,为3名符合条件的未成年被害人申请司法救助6万元、将2名被害人家庭成员纳入最低保障。所有院领导均兼任法治副校长,带领检察官走进校园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52场,为全县3万余名中小学生发放宣传笔记本。积极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青少年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增强师生学法、知法、守法、用法自觉性。通榆县人民检察院两次被吉林省妇联评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被白城市妇联评为三八红旗集体。
将心比心对待群众信访,接待办理群众信访166件次。对受理的信访件,7日内程序回复率和3个月内实体答复率均达100%。办理国家赔偿案件1件、司法救助案件3件救助金额8万元,召开听证会4次。在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中,主要领导亲自包保化解涉及民企信访案件2件,化解涉法涉诉案件2件。定期下访,有效运用刑事和解、民事申诉调解、救助等措施, 就近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开通镇贫困户申某某因交通事故死亡,突如其来的横祸让这个原本就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通榆县人民检察院及时为其家属争取到司法救助金2万元,雪中送炭帮助其缓解生活困难,体现了检察为民的温度。春风化雨的接待工作,使通榆县检察院被评为全县“大平安”建设先进集体。
从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身边事做起,先后从耕地占用税、草原保护、灭除外来物种侵害、违规焚烧秸秆、非法狩猎、涉毒监督、非法销售假药、全县饮用水安全、窨井盖安全、加油站扫码支付、保障老年人权益等方面,开展一系列民生领域、公共环境资源领域专项检察,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6份,维护人民群众“环境安全”“公共安全”“生活安全”“饮水安全”“脚下安全”,受到全县百姓的普遍称赞。
04
坚定不移从严治检
建设检察铁军
展现检察队伍新面貌
五年来,围绕检察队伍建设,通榆县人民检察院成功经受住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考验,持之以恒刀刃向内实现自我革命,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五个过硬”总要求,始终不渝的抓好“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党史学习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自觉以更强本领担当作为。
坚持党对检察机关的绝对领导,旗帜鲜明讲政治,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严格执行定期汇报和请示报告制度,按照县委和上级院统一部署,不折不扣抓好工作落实。严格贯彻执行党组工作《条例》,自觉做到“五个必须”,坚决杜绝“七个有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不懈反对“四风”,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制定《加强班子建设若干措施》、《加强队伍建设若干措施》两个文件,压实责任。建设有信仰、讲原则、有能力、讲团结的领导团体;建设忠诚、干净、担当、本领高强的检察铁军。院党总支三次被评为县先进基层党组织。
在查纠整改中,对5名员额检察官进行集体约谈,对5名干警主动向组织说明情况,适用“自查从宽”政策进行了从轻处理。把教育整顿好的经验和做法,以24项制度的形式固化下来,形成长效机制。教育整顿的三个阶段,我院均以优秀档次通过省教育整顿第八指导组的验收评估。通过学习党史、政治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使全院政治生态得到优化、纪律作风大幅度好转、能力素质进一步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稳步提升。
用心办理好县人大常委会交办的事项,5次邀请县人大代表到通榆县人民检察院参加专题调研、集中视察,当面听取批评、意见和建议。主动向县政协通报工作,积极参与县政协专题协商会,政协委员提出的提案全部办结。定期走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诚恳听取监督意见。运用多媒体发布办案信息5000余条、法律文书2000余份,自觉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每年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各界代表走进检察机关了解、监督检察工作。主动与媒体沟通,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总结过去的五年,通榆县人民检察院破解了一个个难题,锐意进取迎难而上,打造了一张张“通榆检察品牌名片”,创造了一个个创先争优的“传奇”。
监所检察室连续五届被最高检评为国家一级规范化检察室;被吉林省院评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多项检察工作位居全省、全市前列;被通榆县委、县政府评为反腐败工作先进集体。1人获得全国妇联“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1人获得吉林省工会“五一劳动奖章”、1人被吉林省妇联授予“三八红旗手”、1人被吉林省院授予二等功。17人次被白城市院和通榆县委、县政府授予三等功。42人次被省、市院评为优秀公诉人、优秀办案人、办案能手。76人次受到通榆县委、县政府表彰奖励。
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县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协民主监督、县政府大力支持,以及各位代表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自身工作仍存在一定问题:
一是对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新情况研究不够,在服务的领域上还需要进一步拓宽;
二是全院的基层基础还相对薄弱,需要迎头赶上;
三是检察业务核心数据与全省、全国比较,还需进一步优化;
四是对知识产权、信息网络等新领域犯罪的打击,还需进一步加强。问题倒逼担当,继续下大力气破难题、补短板。
今后五年是通榆加快实现全面振兴的关键时期,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机遇和新挑战,必须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着力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通榆加快实现全面振兴贡献检察力量。
今后五年,通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总体思路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伟大旗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要求,认真落实县党代会和县委常委会议精神、执行县人大及常委会的决议,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提升法律监督能力为主线,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发展,加强检察队伍和基层基础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检,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服务通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通榆加快实现全面振兴提供有力的检察保障。
为落实好总体思路,未来五年,我们要努力实现以下六个方面的任务目标。
一、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监督
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检察履职中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加强服务代表工作,认真办理代表意见和建议及转交的案件。主动加强沟通联系,积极争取政府、政协、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为检察工作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围绕通榆发展大局,服务保障县域高质量发展
积极推进更高水平平安通榆建设,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提升办理突发公共安全相关案件的能力。促进优化营商环境,优先办理涉企案件,积极营造宽松有序的市场经济环境。积极服务乡村振兴,持续用好司法救助机制,严厉打击各类破坏土地环境资源的犯罪。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全面加强检察公开听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首办环节,着力增进社会和谐。
三、完善监督体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做优刑事检察工作,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认真完善和执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加强刑事执行监督,严防“纸面服刑”。做强民事检察工作,推动民事裁判结果监督、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执行监督统筹平衡发展。做实行政检察工作,扩大监督规模,加强对法院非诉执行的全流程监督。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巩固法定领域办案成效,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新领域。做深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做细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综合运用释法说理、公开听证、司法救助、依法终结等手段,提升回复答复质效。
四、推进管理现代化,为检察事业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打造新型检察工作方式和管理方式,落实好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措施,落实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健全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坚持以“质量、效率、效果”为核心,全面推进全员业绩考评,切实发挥“指挥棒”“风向标”作用。不断完善案件管理机制,建设以案管为中心的业务运行体系。以案件信息公开为重点,通过外部监督倒逼司法规范。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对检察权运行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主动采取预防措施。加强“检律”互动协作,自觉接受监督。
五、提升法律监督能力,着力打造高素质检察队伍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落实好各项党建工作任务,建设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检察队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把“讲政治、顾大局”融入司法办案之中。主动争取县委支持,配齐配强领导班子,健全入额院领导直接办案制度。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实现检察队伍法律监督能力的新提升。建立青年检察人才学习制度,加强青年检察人才培养。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决遏制检察人员违纪违法。
六、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夯实检察工作发展根基
构建面向未来的检察业务智能化平台,推进检察工作由信息化向智能化跃升。深入推进检务公开,健全新闻发布常态化机制,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检察开放日活动。探索检务公开与便民服务集约融合,优化门户网站、微信平台和12309检察服务中心等服务功能。持续加强检察新闻宣传,传播检察官立检为公、司法为民的司法理念,彰显检察正能量。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强化检察职业道德教育,培育检察职业精神。积极发挥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作用,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丰富检察人员精神生活。
站在“第二个百年”新的起点,面对新发展阶段、新的征程,通榆县人民检察院有决心、有能力,开拓进取,奋发有为,继续前行。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依靠人大、政协、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有力监督支持,认真贯彻落实县第十六次党代会精神和本次人大会议的部署,实现通榆检察“两个跨越式”发展,努力为我县全面振兴发展、人民幸福、社会稳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