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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榆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1-01-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1年1月9日在通榆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通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冉志远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一年来的检察工作,请予审议。
        一、2020年主要工作
        一年来,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认真落实县党代会和县委常委会议精神,认真执行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决议,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坚持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大局迈出新步伐。
        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依法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努力实现检察工作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同频共振。
        真心助力脱贫攻坚。包保新华镇强胜村、新民村,集中力量帮扶贫困户,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确保真脱贫、脱真贫。在强胜村,实现了整村异地搬迁后,利用空闲土地开发水田70垧,为村集体清收机动地230垧,村集体收入超过百万元。援建了爱心超市,累计帮扶物资和资金20余万元;在新民村派驻扶贫突击队,投入铲车一台,援建了312平方米标准化村部,累计帮扶物资和资金12万元。针对农村安全饮用水问题,对各村集中供水点进行了检查,向发现和存在问题的乡、镇、场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落实整改。在开展脱贫攻坚的同时,多措并举进行环境整治,为乡村振兴打下坚实基础。
        更实支持企业发展。积极走访民营企业,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出风险防控对策和建议3次。和县工商联联合举办了检察开放日,征求意见建议。每月定期派专人服务非公企业,解答法律政策。办理民营企业案件3件,100%适用“免责免罚清单”。
        全力参加老城改造。加速老城区改造征拆工作,彰显通榆速度。期限内高质量完成了70户439处征拆任务。对在拆违过程中李某某等三人追打工作人员涉嫌寻衅滋事案件,进行快捕快诉,为征拆工作顺利进行提供司法保障。
        投身抗击新冠疫情。加大投入,安装自动检测设备2套,圆满完成县里交办的各项防疫工作任务。向商务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繁华购物中心等商场设立“吉祥码”站点及扫码员,商务局随即进行整改,为普及使用“吉祥码”打下坚实基础。
        用心关爱未成年人。积极以‘一号检察建议’为杠杆,扛起检察责任,增设未成年人接待窗口,为全县三万余名中小学生发放宣传笔记本。“国家宪法日”,班子成员分别担任法制副校长,走进校园宣讲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增强师生学法、知法、守法、用法自觉性。
        (二)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保障民生取得新突破。
        始终将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社会治安、权益保障、生态环境保护等问题作为检察工作的着力点,努力让人民满意。
        大力推进平安通榆建设。将心比心对待群众信访,建立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控申接待23人次,无涉检上访和越级访,化解信访积案100%。办理刑事申诉案件1件,公开听证1件,开展司法救助工作1件。开通镇贫困户申某某因交通事故死亡,突如其来的横祸让这个原本就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申某某妻子陈某到我院申请司法救助。经过认真细致的调查,核实了解相关情况后,及时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为陈某争取到司法救助金2万元,帮助其缓解生活困难,有效回应了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社会和谐、生活幸福的美好期待。
        依法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和纪委、监委无缝对接。邀请法官列席检察委员会研究涉黑涉恶案件,加强同公安机关、法院和纪委监委的配合,形成打击合力。扫黑除恶工作做法,得到了上级检查部门的好评。
        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161人,提起公诉370人。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决定不批捕35人,对犯罪情节轻微、可不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起诉22人。贯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认罪认罚比例达到90%以上,办案数量走在全市前列。在办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贾某(16周岁)、王某(17周岁)批捕案件中,两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均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真悔罪并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让未成年人尽早回归社会,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强化立案侦查审判监督。批捕监督撤案5件、纠正漏捕15人、书面纠正4件;起诉纠正遗漏同案犯17人、书面纠正3件、提出抗诉2件,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8件,发检察建议1份。
        全面开展刑事执行工作。对62名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纠正执行38人,24人书面报告县政法委。办理监督纠正违法违规案件4件,矫正对象脱漏管2件,办理在押人死亡案件1件,财产刑执行监督案件1件,判实刑未交付执行案件1件。办理重大案件讯问合法性核查案件4件,办理财产刑核查案件33件。
        有效进行民事行政监督。积极办理民事申诉案件4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办理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2件,办理非诉讼执行监督案件1件,办理不当履职监督案件10件,办理行政机关行政行为违法案件2件,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4件。
        创新探索公益诉讼之路。依法保护通榆的绿水青山,办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案件49件。在办理案件中发现外来物种刺萼龙葵入侵我县草原,与县相关部门到现地勘查后,随即举行了行政案件听证会,向县相关部门发送检察建议书,督促采取措施铲除,维护生态安全。疫情期间,对违法焚烧秸秆、有关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方面加强综合整治,特别以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饮用水安全”为切入点,突出监督重点,主动联合县相关单位分别对县供水公司水源地、自来水公司和小区物业管理的泵站开展监督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向相关部门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确保落实、整改、达标,保障城镇居民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
        (三)坚定不移从严治检,检察队伍展现新面貌。
        坚持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努力提升队伍的政治素质和公正廉洁司法水平,适应新时代检察工作需要。
        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以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为统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把党的绝对领导落到具体检察工作中。结合弘扬“三种精神”、“三种作风”专题实践活动,自觉对标对表‘四个铁一般’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要求,坚持发挥检察官业绩考评“指挥棒”作用,全面提升检察监督能力现代化水平,以永远在路上的韧劲,抓好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积极对县人大常委会交办的事项,用心办理好、反馈好。主动向县政协通报工作,走访政协委员,诚恳听取监督意见。常抓检务公开透明,运用多媒体发布办案信息1000余条、法律文书400余份。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服务通榆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的成绩。驻所检察室连续五届被评为国家一级规范化检察室、刑执部门被推荐为全国优秀办案团队,第一检察部荣立集体三等功,多项检察业务核心数据位居全省前列,多项检察工作在全市名列前茅。1人被省院荣记二等功、4人被市院荣记三等功、10人被省、市院嘉奖、7人被县里嘉奖、8人被县直机关工委评为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这得益于县委的坚强领导和顶层设计,得益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县政协的民主监督,得益于县监委、县法院的配合与帮助,各位代表和社会各界的关心与爱护。
        在此,我谨代表通榆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2020年,我院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检察理念还需要进一步更新,和融入县域治理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要求还有差距;二是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还有不到位的地方,重配合协调轻监督制约还不同程度存在;三是检察官专业素养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和新时代更高要求还有差距。对于存在的问题,我们一定紧盯不放、着力解决。
        二、2021年工作思路
        各位代表:2021年,我院要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检察工作会议精神,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融入各项检察工作;认真落实县党代会精神和本次大会决议,全力推进通榆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把县委的决策部署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落实到位,继续强化检察监督力度,为服务大局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始终把讲政治摆在检察工作第一位,切实找准检察工作与通榆经济社会发展的切合点,切实找准检察工作的着力点,主动服务全县重大战略实施、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为通榆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是全力服务全县工作大局,凡是县委作出的决策部署,都要坚决贯彻,认真执行。持续开展好刑事检察工作,积极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大力度巩固脱贫成果,全力支持乡村振兴和县城的升级改造工作;建立预防涉企错案机制,保障企业经营安全。
        三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发挥批捕、起诉等职能,坚决惩治严重暴力犯罪,坚决打击破坏生态环境、污染环境犯罪。深化实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各项检察业务工作中抓好《民法典》的贯彻执行,保障案件当事人民事权利,办实群众来信来访,维护公平正义。牢固树立精准监督的理念,通过个案的公平正义来引领司法进步,达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是继续加强“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发展,做优刑事检察工作,做强民事检察工作,做实行政检察工作,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促进检察官履职尽责办好案。深化智慧检务建设,促进科技创新成果同检察工作深度融合,助力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公信力。
        五是切实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作用,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和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着力点、切入点、结合点,综合运用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手段,更好地为县域生态环境安全服务,为建设蓝天白云、青山碧水的美丽通榆提供有力保障。
        六是加强乡镇派驻检察室建设,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开展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监督、司法活动监督、化解矛盾纠纷、开展法律宣传等工作。延伸法律监督触觉,形成监督领域县域全覆盖,无死角,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促进基层公正廉洁执法,为乡镇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
        七是创新检务公开载体和平台,全面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完善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充分发挥12309平台的作用,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完善接受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健全代表委员联络机制,依法接受律师监督。
        八是积极探索符合检察工作实际的检察队伍建设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不断提高检察队伍建设科学化水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实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站在“十四五”开局之年新的起点,我院将继续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初心和使命,进一步坚定信心,自觉接受人民监督,砥砺前行、忠诚履职,为建设美好通榆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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