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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辽检察监督发力、整治未成年人文身
        时间:2023-01-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2年6月6日,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式印发了《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为未成年人文身治理提供了法律依据,更好地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双辽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多起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发现,有多名涉案未成年人文身,通过调查询问了解到双辽市内有多家文身店为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文身会给未成年人身心造成持续性和反复性伤害,甚至会影响入学、参军和就业。


        为进一步落实《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充分履行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职能,按照四平市人民检察院统一安排部署,2023年1月16日双辽市人民检察院未检部门主动作为,对双辽市辖区内多家文身店及提供文身或清洗文身服务的相关店铺开展了专项检查。


        在专项检查过程中,也发现了文身店普遍存在的诸多问题,例如店铺内未明显粘贴“禁止向未成年人文身”等相关宣传标语。对此检察人员向文身店店主宣传关于未成年人禁止文身的相关法律知识和政策,并对店铺内未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文身”的店铺提供宣传标语标贴,并要求所有经营店铺必须在文身店铺内显着位置张贴“禁止未成年人文身”警示标语。

        筑牢未成年人保护屏障,向未成年人文身说“不”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双辽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发挥检察监督职能,持续关注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同时结合法治进校园活动,加大对未成年人的宣传教育引导力度,不定期开展未成年人文身“回头看”活动,确保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常态化开展,齐心协力让“祖国的花朵”少点“刺痛”,更好地为未成年人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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