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疫情发生以来,吉林省镇赉监狱根据上级的统一规定,全面暂停了所有的现场会见和提审工作。特殊时期,在面对面现场讯问、询问、听取意见无法进行的情况下,为了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的各项刑事诉讼权利,赉宁院积极与吉林省镇赉监狱、镇赉县法律援助中心沟通协调,共同协商可行性方案,依托“数据智慧安防系统”进行了视频连线调试工作。
“由于疫情的原因,我们不能进行现场讯问,现进行远程视频提审,笔录签字及其他相关权利义务告知法律手续将待疫情结束之后由你补签……”4月26日,赉宁院检察官在远程视频指挥中心以远程视频提审的方式对犯罪嫌疑人万某进行了讯问,对被害人王某进行了询问并听取意见。
为规范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活动,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诉讼权利,确保认罪认罚自愿性、真实性、合法性。根据《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检察官与值班律师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全程见证”为犯罪嫌疑人万某提供法律援助,万某对指控罪名无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赉宁院对讯问、询问、听取意见、认罪认罚过程进行了全程同步录音录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