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上午,珲春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林泉主持并讲话。
会上,常务副检察长罗凤志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上代表十九届中央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精神,副检察长姜泉传达《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相关精神。
会议指出,党的二十大是我们党迈向下一个“百年目标”的首次党代会,为实现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提供了根本保证。习近平总书记向大会作的报告中专章部署“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专门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这是党中央又一次赋予检察机关的更重责任,为新时代检察工作带来了更广阔的发展前景,也对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检察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就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林泉检察长强调三点意见:一是提高政治站位,领悟深刻内涵。要深刻认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引领党和国家事业从胜利走向胜利的根本思想武器,要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着力提高运用党的创新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更好引领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二是精心组织开展,务求学深悟透。要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院班子成员要带头学习、带头宣传、带头贯彻,努力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层,以实际行动为党员干警作出表率,引领检察人员准确把握二十大精神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扎实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检察机关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三是紧密结合实际,全力抓好落实。要深刻认识到,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本就是将党的二十大确立的重大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对法治工作、检察工作的明确要求,结合珲春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珲春检察工作实践,不折不扣地落实到检察工作中。要自觉深刻领会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和重大原则,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优检察服务,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视察延边时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找准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切入点、着力点,切实以检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