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检察机关依法对李宇忠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日前,吉林省白山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李宇忠(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白城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宇忠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白城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李宇忠利用担任抚松县副县长、县长,江源区委书记,白山市委秘书长,白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企业和个人在承揽工程项目、申请专项资金、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素材/省院第三检察部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