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体育局原副局长韩俊华(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吉林省人民检察院交由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办理,长春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韩俊华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长春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8年至2020年,被告人韩俊华在担任吉林省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主任、副理事长,吉林省体育局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其他单位或个人在医疗器械采购、承揽工程项目和工作调动等方面提供帮助,先后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素材/省院第三检察部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