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政府原副秘书长邱鹏(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松原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邱鹏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松原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9年3月至2016年5月,被告人邱鹏在担任吉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主任,桦甸市市长、市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干部职务调整等方面提供帮助,先后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素材/省院第三检察部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