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袁维森(正厅级)涉嫌受贿、挪用公款一案,经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松原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袁维森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松原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袁维森在担任吉林粮食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吉林西部现代农业产业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吉林粮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执行董事,吉林省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股权收购、资金使用、干部职工录用等方面提供帮助,先后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袁维森在担任吉林省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大成生化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期间,个人决定并安排大成生化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情节严重;应当以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素材/省检察院第三检察部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