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张宝祥(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白城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张宝祥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白城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3年至2019年间,被告人张宝祥在担任长春市商业银行行长、长春市宽城区委书记、吉林银行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揽、银行贷款、人事安排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