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吉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原政委黄冰军(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向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黄冰军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黄冰军在担任吉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政委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