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全省检察机关2020年1月至12月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以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重点工作办案数据。据悉,2020年为进一步促进检务公开,前三季度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均召开了新闻发布会,面向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公开发布业务数据。第四季度因受疫情影响,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检察业务工作,2020年度全年业务数据采用书面形式对外发布。
2020年1至12月,全省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发挥检察官业绩考评“风向标”“指挥棒”作用,努力提升办案质效,持续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深入发展。
据发布的数据显示,2020年1至12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各类犯罪11480件17868人,经审查,共批准和决定逮捕8646件12761人;共受理审查起诉各类犯罪26459件39366人,经审查,决定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20891件30626人,决定不起诉6033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案件31489人,占同期审查起诉案件审结人数的87.85%,同比增加52.3个百分点。共受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650件,提出抗诉157件;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377件;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836件。其中涉及虚假诉讼207件,同比上升83.19%。共受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92件,受理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案件166件,同比上升196.43%,提出检察建议162件,同比上升194.54%;受理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件628件,提出检察建议611件;对行政监督案件开展公开听证133件,是去年同期的14.8倍。共受理公益诉讼线索2189件,立案1932件,提起诉讼234件,同比上升93.39%。通过办案共挽回、督促修复被损毁的林地、耕地、湿地、草原1169.827亩,督促清除处理违法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生产类固体废弃物1744.1吨。全省共有727位院领导、检察官兼任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累计开展校园法治巡讲1677次。共受理各类举报、控告、申诉等信访案件19886件;提起国家司法救助175件,同比上升130.26%。
在办理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案件方面,全省检察机关对涉疫情刑事犯罪案件批准逮捕78件95人,依法不批准逮捕10件16人;决定起诉162件198人,依法不起诉19件22人。为提高涉疫案件办理效率,落实快审快诉的指示精神,共提前介入案件侦查221件次。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全省检察机关依法批捕黑恶犯罪52人、起诉779人。坚决“破网打伞”“打财断血”,批捕黑恶势力保护伞9人、起诉17人,组织开展黑恶案件财产刑执行检察活动,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3份、检察建议26份。
同时,吉林省检察机关坚持服务大局,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落实服务民营经济政策,依法优先办理涉“三大攻坚战”案件,把人民满意度作为衡量检察工作质效的重要标准。2020年1至12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25件;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犯罪批捕124人、起诉511人;守护好“老百姓的钱袋子”,依法批捕电信网络诈骗犯罪588人、起诉999人;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全省建成检察听证室58个,举行检察听证1028件。对危害金融安全类犯罪起诉1511人;对涉及扶贫资金和其他影响扶贫工作犯罪起诉22人;对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犯罪批捕139人、起诉1523人。审慎办理涉非公经济人员犯罪案件,对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犯罪的,作出不捕决定208人,作出不诉决定396人。
为突出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严格落实检察员额制和司法责任制,发挥领导干部在检察业务工作中的履职示范作用,2020年1至12月,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10389件,各级院检察长办理的占13.2%,同比增加2.1个百分点。全省各级院检察长及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184人次,其中检察长列席137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