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长春市人民检察院积极组织两级院开展涉未成年人文身治理专项监督活动。近日,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朝阳分局对辖区内10余家提供文身服务的医疗美容店或文身店进行专项检查,长春市人民检察院、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全程同步监督。
现场宣讲未成年人文身治理相关内容
检查中,工作人员对相关经营场所执业人员有无从业资质、是否接纳未成年人文身、是否办理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并现场宣讲《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重点内容。
每到一个场所,检察官都提醒经营者要严格落实身份证查验和登记工作,如果发现强迫、劝诱未成年人文身的情况要及时报警。
“未成年人心智尚不成熟,若向他们提供文身服务,将对他们的就学、就业产生不利影响,还可能带来标签化效应,容易使其人格边缘化,甚至走入歧途,造成不可挽回的伤害。作为经营者,要依法从事经营活动,不要为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长春市朝阳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张春雨向经营者说到。
检察干警与经营者共同粘贴“本店不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警示贴牌
“这个标语的内容,对我来说,既是一种提醒,也是对社会作出的一个承诺。”一位文身执业者有感而发。
“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文身行为已超出他们理性判断范围,应予以特殊保护。我们将依法能动履职,积极推进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常态化,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社会环境。下一步,长春市检察机关将继续与相关部门协同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避免不法文身损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长春市检察院第九检察部副主任刘洋说到。
来源/省院第九检察部、长春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