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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检丨 制发《督促监护令》,挽救迷途少年
        时间:2021-12-0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我们通过社会调查发现,作为监护人,你对被监护人存在缺乏沟通与管教等问题,导致他法律意识淡薄,最终走上犯罪道路。现在依法向你发出《督促监护令》……”近日,蛟河市人民检察院对存在监护缺位的涉案未成年人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责令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守护孩子健康成长。

         

        案情回顾

        2021年,涉案未成年人由于法律意识、法治观念淡薄,触犯了刑法。案件审查期间,检察官深入了解其生活环境、家庭教育、监护人履职等情况,发现其原生家庭破裂,监护人疏于监管,约束管教不足,亲子间缺乏有效的沟通和及时的引导。

        发现案件“痛点”,检察官立即就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与涉案未成年人监护人进行了深入沟通,帮助其分析家庭教育存在的问题,建议家长针对孩子的性格特点开展教育引导,同时对家长释法说理,讲明法律规定的抚养义务,充分阐明父母对孩子成长的重要影响。检察官还从法律知识、生活学习现状及交友等方面,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了心理疏导,帮助其释放情绪、缓解压力,引导他认识到自身错误,以积极、正能量的态度做一名守法公民。

        按照“教育、感化、挽救”涉案未成年人的方针,结合案情实际特点,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蛟河市检察院依法对涉案未成年人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决定,并以现场宣告的方式向监管失职的涉案未成年人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

        监护人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问题,当即表态:“今后一定加强对涉案未成年人的监管和引导,帮助孩子回归正途”。

        蛟河市人民检察院希望通过制发《督促监护令》的方式,唤醒失职父母,劝返迷途少年。承办检察官林雪茹表示:“向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是未检工作的一项崭新尝试,这也是蛟河市人民检察院的首次尝试。《督促监护令》发出后,我们将对监护人履行监护情况进行全程跟踪和反馈,确保《督促监护令》取得实效。”

        来源/省院第九检察部、蛟河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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