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榆树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李艳、第五检察部员额检察官李婧茹走进4名涉案未成年人家中,了解其生活环境、家庭教育、监护人履职情况,向涉案未成年人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责令监护人认真履行监护职责,守护孩子健康成长。
办案检察官在案件审查过程中发现,4名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普遍存在缺乏沟通、管教不严、监护缺位的情况,导致涉案未成年人在成长过程中缺少关爱和陪伴,法治意识淡薄、自我约束、控制能力较差,进而逐步发展到打架斗殴、寻衅滋事。
为了教育、感化、挽救涉案的未成年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榆树市检察院检察官决定向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
走访过程中,检察官与涉案未成年人监护人就家庭教育的必要性和及时性进行了详细的沟通。建议家长针对孩子的不同性格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引导,同时对家长释法说理,讲明法律规定的抚养义务,充分阐明父母对孩子成长的重要影响,并就如何加强家庭监护提出具体要求。
“感谢检察机关为我的孩子提供多方面的帮助,我深刻认识到因自己的监护失职造成的严重后果,今后一定与孩子多沟通交流,加强教育,严格按照《督促监护令》的要求,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做好教育矫治工作……”接过《督促监护令》的王某某父亲激动地说到。
李艳表示,“我们希望通过《督促监护令》的发出,让涉案未成年人监护人能深刻反思自己在履行监护职责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切实履行监护职责,筑牢未成年人家庭保护'防线',让缺位的爱回归”。
来源/省院第九检察部、榆树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