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解决民难民忧,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近日,辉南县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情况。
年初以来,辉南县检察院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认真落实省市院部署的“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要求,结合检察工作实际,聚焦司法难点,突出办案重点,深化服务举措,着力提升检察机关执法满意度。
小案攻坚“保平安”
开展“小案”集中攻坚,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盗抢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快捕快诉,共批准逮捕11件17人,审查起诉30件39人,形成有力震慑。加快快审快结力度,办理刑事案件适用认罪认罚程序225件356人,适用率为94.68%,适用简易程序75件,适用速裁程序39件。同时,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电信网络诈骗、套路贷、网络传销等新型犯罪,提高诉讼效率,办理1件9人,努力提升群众幸福感、安全感和获得感。
画好服务“同心圆”
认真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成立知识产权办公室,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院领导带队深入长龙、海通等企业,解决企业法律诉求。与县工商联深入协作,设立检企服务站,通过座谈会、走进企业等方式,画好服务企业最大“同心圆”。坚持把《轻微犯罪免责免罚清单》落实到检察办案全过程,开展涉民营企业案件刑事诉讼“挂案”清理等专项工作,不起诉5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11人,经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改变强制措施3人,营造让民营企业放心投资、专心创业、安心经营的法治环境。
护航青春“助成长”
严格落实“双向保护”原则,受理涉及未成年人刑事案件11件24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处理16人,不起诉率在全市位居首位。在办理的一起12名高中生涉嫌聚众斗殴案中,其中有11名学生面临高考,鉴于其犯罪情节轻微,且认罪认罚,辉南县检察院从“三个效果”相统一的角度出发,通过与公安机关沟通协作,利用假期受理审查该案,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保障涉案学生的正常学习和生活,现11名学生均已考入大学。突出保护合力,与法院、公安、妇联联合会签《关于建立妇联人员作为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活动制度的实施意见》,共同维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突出法治教育,走进17所学校上法治课,受教育师生达数千人。
信访化解“解民忧”
开展涉法涉诉信访化解攻坚行动,以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为依托,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办结的37件信访案件全部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院领导带头接访11件,组织公开听证41件,其中简易13件,高检院转办的8件重复访案件全部清理化解。
司法救助“暖人心”
强化当事人权利救济,依法办理司法救助1件,发放救助金2件。在办理的一起刑事案件中,未成年被害人因治疗导致学业停滞,同时巨额的治疗费给其家庭造成巨大负担。面对如此情况,该院积极行动,为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心理疏导,并帮助其申请司法救助金,切实解决被害人困难。
狠抓作风“提质效”
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积极提供异地阅卷服务,以专网传递、邮寄光盘等形式,方便北京、通化等地律师异地阅卷,让律师感受检察温度。全力推进法律文书上网,检察院司法的依据、流程、结果能对社会公开的均在12309中国检察网公开,不宜公开的点对点告知当事人,目前,公开程序性信息401条,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3条,公开法律文书476份。同时,设立服务企业、未成年人保护两个窗口,提供“点对点”专项法律保护,真正将便民利民措施落到实处。
来源/正义辉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