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官,我会好好学习,把学业完成好。一定好好努力,不辜负你们的帮助,争取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小宏(化名)在交谈中对梨树县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说道。
小宏是梨树县检察院承办的一起隐瞒犯罪所得案的犯罪嫌疑人,刚满十七周岁,在贵阳市某所中专就读,涉嫌帮助电信诈骗犯转移赃款,从中获利。梨树县检察院本着“教育、挽救、感化”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以帮助教育和预防重新犯罪为目的,对其适用附条件不起诉。
考虑到小宏还没有毕业,如果在梨树县进行监督考察,就必须放弃学习的机会,可能无法毕业。在听取小宏及其法定代理人意愿后,四平市检察院未检部牵头积极同贵阳市检察院未检部检察官取得联系,多次电话沟通后,决定委托贵阳市云岩区检察院代为开展异地帮教考察。
2021年10月14日,四平市检察院、梨树县检察院检察官们远赴贵阳市,与贵阳市检察院、贵阳市云岩区检察院就关护帮教涉罪未成年人工作,召开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异地协作监督考察会,共同研究制定帮教方案、签订帮教协议。
两省、两级院就异地帮教工作积极配合与沟通,及时跟进小宏帮教考察情况,并时常和小宏沟通,关心其生活状况,了解其思想动态。在两地检察机关的共同努力下,小宏的异地帮教工作顺利开展。
同时,梨树县检察院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妇联、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共同印发的《关于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对小宏进行了家庭教育。
此次异地监督考察是梨树县检察院办理的首例跨省协作的附条件不起诉案件,通过开展跨省异地帮教,探索与异地检察机关加强协作,形成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合力,为完善未成年人教育和保护工作丰富了实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