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春新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故意伤害案的三名被害人张某某、赵某甲、赵某乙(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司法救助金一案召开不公开听证会。听证会邀请办案警官、律师代表、申请人所在村民委员会代表作为听证员参加,申请人(法定)代理人列席会议。会议由该院分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朱晓莉主持。
背景介绍
今年七月,该院受理了一起故意伤害案,在审查逮捕环节,该院控申部门审查了解案情后,第一时间发现司法救助线索,并前往案发现场及所在村社进行走访取证,对收集的证据材料进行依法核实。
经调查核实,该案三名被害人均受到严重伤害,因经济拮据,无力承担巨额医疗费用,犯罪嫌疑人又无赔偿能力,他们无奈中断治疗。
会上,听证员在充分了解案件事实、救助依据、检察机关的审查意见后,一致认为应当对被害人进行司法救助。
该案也得到了省、市两级检察院的高度重视,依法以最快的速度批准申请。8月17日,该院副检察长朱晓莉一行来到申请人家中,将司法救助金发放至申请人手中。
被害人家属在接过救助金后将一面锦旗和一封感谢信送到检察官手中,心情激动地说:“感谢共产党,感谢检察院,前期治疗结束后,我们全家就剩下89元钱,基本生活都成了问题,现在终于有钱给我媳妇和儿子做第二次手术,给我女儿做第三次手术了,他们有救了!”
据悉,申请人所在的街道办事处的相关工作人员以及村支部书记等人当天也来到申请人家中向长春新区检察院表示感谢。
“真的感谢检察院对被害人一家的帮助,咱们这个司法救助真是一项温暖人心的好做法。”街道办党工委副书记张强说到。
下一步,长春新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关注被害人一家的情况,并与街道积极沟通协调,争取申请低保,运用多元化救助方式对被害人一家进行救助。
来源/长春新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