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切实提升白城市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水平,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退役军人事务部和吉林省人民检察院、退役军人事务厅的要求,白城市人民检察院与白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巡查行动,全面排查零散烈士纪念设施和散葬烈士墓管理保护情况。
专项活动中,白城市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与白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巡查了镇赉县、洮南市、通榆县和大安市范围内烈士陵园6座、烈士纪念碑8处、烈士散墓14处。
通过巡查发现,部分烈士纪念碑碑体破损、碑文掉色、防护设施损坏,周边杂草丛生、缺少绿化,没有保护标识,周围儿童随意攀爬烈士纪念碑。针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白城检察机关向退役军人事务局发出检察建议4份,建议各地退役军人事务局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对英雄烈士纪念设施进行修缮,维护周边环境,加强绿化,树立保护标识,以维护英雄烈士纪念设施庄严、肃穆、清净的环境氛围。
接到检察建议后,白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代表表示,将积极采取相关举措开展整改,一是对烈士纪念设施,能管尽管,应管尽管,能修尽修,应修尽修,不留死角;二是以查促改,落实责任,将褒扬纪念工作责任落实到人,深化烈士纪念设施检查摸排、修缮整改工作;三是统筹协调,建立长效机制,在烈士和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工作领域与相关部门建立长效合作机制,设立公益诉讼英烈保护联系点,增强英烈保护力量。
此次专项活动,达到了“信息校核、规范整修、有效管护、宣传教育”四个“全覆盖”标准,全面提升了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水平,在全市范围内营造了崇尚英烈、扞卫英烈、学习英烈的良好社会风尚。
来源/白城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