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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为群众办实事丨关注无障碍设施,维护残障人士合法权益
        时间:2021-05-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辽源市人民检察院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结合辽源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将维护残障人士合法权益作为工作重点,针对无障碍环境建设开展了专项检察监督活动。

          辽源市检察院检察长刘吉山带领公益检察部门,联合市残疾人联合会,对残障人士基本情况和目前市区内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为期一个多月的摸底调查,期间共实地踏查100余点位,采集照片2000余张。

          调查中发现,部分居民小区和商场、广场等公共场所,以及主要街路无障碍设施未按规定建设或建设不符合国家标准,有的地方缺少盲道等无障碍通道,有的盲道存在不达标和被违规占用等情况。

          为进一步强化“府院联动”机制,提高对残障人士合法权益的行政司法保护合力,5月21日上午,辽源市检察院组织召开“保障残障人士无障碍出行,促进辽源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检察听证会,会议由该院检察长刘吉山主持,邀请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辽源市残疾人联合会、肢体残疾人协会、盲人协会代表,以及四家相关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参会。

          听证会上,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材料,并充分听取了各方意见。

          残疾人组织代表表示非常赞同检察机关提出的各项建议,今后将保持同检察机关的沟通联系,合力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我非常赞同检察机关提出的建议,此次听证会的召开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为民司法的宗旨意识和责任担当,必将有力推动全市无障碍环境的改善,造福广大残障人士”,听证员代表说道。

          四家行政机关代表纷纷表示将提高认识,举一反三,认真研究检察机关提出的问题,特别是对妨碍残疾人出行的不规范无障碍设施,将依法尽快整改。

          最后,该院向相关的四家行政机关发出了检察建议书。

          在今后的工作中,辽源检察机关将继续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以“事要解决”为根本目标,继续深化公益检察的监督职能作用,从更广范围、更深层次促进社会治理,助力辽源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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