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对涉案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确保疫情防控状态下未成年人保护不歇步的理念,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9月5日下午,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就一起未成年人涉罪案件举行远程不公开听证会,有效减少人员流动和接触,确保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家属、办案人员的安全保护,既落实了疫情防控要求,确保了办案安全,又保证了案件有序办理。
此次听证会由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沙志坚主持,主办检察官李爽、书记员王婷参会,同时邀请了3名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值班律师等相关人员参加听证。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向参会人员详细介绍了案件的总体概况,阐述了附条件不起诉的理由及法律依据。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化名)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犯罪时未满18周岁,系初犯,且主动返赃,再犯可能性较小。过程中,检察官向犯罪嫌疑人告知了认罪认罚相关内容,并当场对其进行了训诫教育,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综合考量以上因素,拟作出不起诉决定。以促使张某某积极自我改造,从而达到教育挽救目的。公安机关侦查人员也介绍了案件办理经过、实施认定情况及处理意见。听证员就案件焦点问题进行充分讨论,最终一致同意检察院拟作出的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整个过程均进行同步录音录像,有效保证了具结程序的真实性、合法性。
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通过召开不公开听证会,有效挽救失足未成年人,用法治之光照亮未成年人前行道路。在今后的工作中,该部门将进一步依托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畅通未成年人回归社会通道,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