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潭区院案件管理部门坚持以提升案件质量为主线,本着实体与程序、质量与效果并重的原则,实行常态化、多元化、全覆盖的案件质量评查方式,确保评查效果,减少办案瑕疵,有利推动了案件质效提升。
一、采取系统线上评查和纸质卷宗线下评查相结合的模式开展检查,固定加随机评查范围全方位覆盖,确保评查无死角
对重点案件列入必查项目外,开展对公开听证、公益诉讼等类案专项随机评查;自评加复评设置双层防线,相互制约。对所有办理终结的案件,均由各部门负责人和分管检察长核查进行一案一评查自查工作,案件管理部门随机选取一定数量或者比例案件进行复评。每件案件评查结束后,由评查小组写出书面意见,对评查的案件在事实认定、证据采用、法律适用、办案作风、社会效果等方面提出明确的评查意见。对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的,严格查究责任。
二、 评查工作按照“边查边改、边改边建”的要求,遵循全案检查,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确保评查力度
与执法质量考评工作相结合,采取评查、反馈、核查、通报、整改五个步骤循序进行,对符合评查条件的案件,采取案案评查、重点评查和专项评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从案件评查流程、标准、组成人员、对象等方面对案件质量评查进行规范,同时,组织各业务部门每半年对案件质量进行集体分析,对共性问题进行集体研究和分析,提出整改方法,案件管理部门对评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体分析,及时予以通报和督促整改,定期回头对整改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倒逼问题查找全覆盖,确保把案件评查过程转化为促进质量提高的过程,转化为加强执法管理制度建设的过程。
三、建立服务导向机制,确保执法办案规范
一方面聚焦共性问题重点发力。针对被评案件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及时开展专项核查,规范类案办理。定期汇总在案件评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如不起诉案件中的易错点,梳理形成办案提示,及时提醒检察官在办案中予以避免。另一方面专题开展案件分析研判。对评查案件中发现的趋势性发案特点,加强对司法办案情况分析研判,及时为各级党委、政府和检察院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四、建立绩效考核和评先评优双挂钩机制, 确保办案责任意识
不局限于就案评案,更注重将评查结果转化为办案质效提升,将评查结果档次纳入检察官绩效考核成绩,强化评查结果对考核的影响,通过案件质量评查实现评价检察官全年办案质量的效果,并将此办法纳入年度计划。同时结合本地情况,将评查情况作为检察官年度考核的参考依据。通过定期举办精品案件评选等活动,发掘规范办案先进典型,对精品案件的承办人给予表彰,发挥良好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