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国家政策,感谢检察机关,是这笔司法救助金帮助我们一家渡过了难关,让病床上的孩子看到了希望……”近日,司法救助申请人郭某某的父亲,将一面印有“检察机关解民忧患、司法救助雪中送炭”的锦旗送到了宽城区人民检察院,并对承办检察官尹丽仙、检察官助理秦宇鑫表达了感激之情。一面满载情义的锦旗,承载着人民对检察机关的殷切期盼,也书写着检察机关司法为民的一页篇章。
为泄私愤,歹徒举刀刺向十岁儿童
年仅10岁的郭某某是我院办理的一起故意杀人案的被害人。2022年8月24日,因郭某某与小朋友玩耍时将聂某某吵醒,聂某某为发泄私愤,手持尖刀将被害人郭某某按倒在地,用刀连刺被害人郭某某胸部、腹部、背部、臀部十余刀。郭某某经医院全力抢救14个小时后,转入小儿重症监护室病房,在重症监护室治疗、持续多功能监护9天后,转入普通病房继续接受治疗,期间花费的14万余元全部需要自费。同时,由于过度的惊吓导致了郭某某的心理出现了严重的问题,晚上睡觉时大喊大叫,无法正常休息,后续还需要心理疏导治疗。
突遭变故,困难家庭举步维艰
郭某某本就家庭困难,其母因病无法工作,仅靠其父郭某微薄的收入维持生活,同时家中又有年迈的老人需要赡养。突如其来的变故更让这个家庭雪上加霜。前期治疗已经花费了14万余元,后续的治疗费用还没有着落,“孩子一定要救,但钱从哪里来”?面对病床上急需救治的孩子,和超出承受能力的高额费用,这位年轻的父亲感到绝望和无助,在与时间赛跑的赛道上,充满了艰辛与无奈。在这个紧急的时刻,郭某接到了我院第三检察部承办检察官的电话,告知其郭某某的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这让郭某有了绝处逢生的感觉。
司法救助,关键时刻伸出援手
本案线索是我院第五检察部在办理刑事案件的过程中发现,移送至我院第三检察部办理。第三检察部在受理该司法救助线索后,经核实郭某某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承办检察官尹丽仙立刻带领检察官助理秦宇鑫开展工作,通知郭父可以向我院申请司法救助,并叮嘱其准备所需材料。我院检察官在受理了郭父的救助申请后,快审快报,为郭某某申请了5万元司法救助金,现已发放完毕,解决了郭某某一家的燃眉之急。问起孩子的病情,承办检察官尹丽仙依旧心绪难平,郭某某本该无忧无虑的年纪,此刻却在病床上艰难挣扎,希望司法救助政策能给他送去一份温暖,带来一份希望。
一直以来,我院第三检察部积极开展困难未成年人司法救助活动。一是建立涉未成年人司法救助线索移送机制,各业务部门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司法救助线索,立即移送第三检察部审查,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未成年人开展国家司法救助;二是开展困难未成年人专项司法救助,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未成年人,主动告知其符合申请条件,并开通“绿色通道”,指定专人办理,根据个案情况就高确定救助金额,快审快报;三是搭建联合救助困难未成年人平台,以司法救助带动社会多元救助,在资金救助的同时,针对未成年人承受能力较弱的特点,及时开展心理疏导,帮助困境未成年人走出生活阴霾。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下一步,宽城区人民检察院将积极延伸困难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工作触角,完善工作机制,做好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工作,让司法救助工作“止于至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