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促进社区矫正工作扎实有序开展,结合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的将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常态化的工作要求,近日,朝阳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刑事执行检察组对辖区内的11个司法所进行了巡回检察。
刑事执行检察组首先以听取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的工作实况、审查社矫对象档案等方式,全面检查法律文书是否齐全,记录是否真实,社矫对象是否服从管理,是否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是否存在社矫对象脱漏管的隐患,是否做到“日定位、周听声、月见面”。随后与前来办理入矫手续的社矫对象进行谈话,对其所触犯的罪名进行释法说理,教育他们认罪悔罪,服从管理,早日回归社会。
对列入重点人员的社矫对象,刑事执行检察组与社矫工作人员一同商议工作方法,并提出意见:一要加大对社矫对象的思想教育、法治教育,实时了解其思想动态。二要了解其活动轨迹,准确掌握其社会活动情况,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三要贯彻相关文件精神,为社矫对象提供具体的帮助。四要根据社矫对象的年龄、文化程度、犯罪经历、家庭情况及认罪悔罪的具体表现制定具体的、有针对性的矫正方案,帮助其顺利解矫,“健康”回归社会。

下一步,朝阳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刑事执行检察组将与区司法矫正机构加强沟通协作,充分利用政法协作平台,加大对社矫机构的巡回检察力度,预防及减少社矫对象行政违法、再犯罪风险,帮助其顺利回归社会,服务社会。在推进朝阳区社会综合治理上持续发力,将检察监督职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