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要从今年6月的一天说起,年仅11岁的小宇来到长白县检察院寻求帮助,递交了一份特殊的申请。长白县检察院了解到小宇的情况后高度重视,成立了由民事检察和未检部门检察官组成的联合办案组。办案检察官多次驱车几十里,来到小宇所在的村子,实地了解小宇的真实情况及申请书叙述的内容。经实地走访镇政府、国土所、村委会、附近村民及小宇所在学校了解到:小宇的父母早年离异,小宇随父亲及祖母共同生活。其父亲于2018年因工去世,父亲生前工作的公司给付了一笔50万元的工亡赔偿金。经小宇祖母同意,赔偿金由小宇祖母的弟弟暂时保管。2021年小宇的祖母失去照顾小宇日常生活的能力,小宇由其母亲接走,在村子里租房子住,靠母亲打零工勉强维持生活。2022年小宇的祖母去世,其祖母遗留的房屋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处于待分割状态,小宇及其姑姑为法定继承人。小宇为了生活和学习的费用,多次请求返还工亡赔偿金和分割遗产,均遭到拒绝。
因该案涉及未成年人的切身利益, 为了能更好的支持起诉,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办案检察官依法启动调查程序,协助小宇先后到劳动仲裁和社会保障局、小宇父亲生前所在公司、银行、自然资源局、房产部门、小宇所在的村委会调取了相关证据。
2022年6月28日,承办检察官出席法庭并宣读了支持起诉意见书,一是小宇作为工亡赔偿金的共有人有权请求保管人返还该笔工亡赔偿金;二是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小宇作为其父的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其父遗留的财产。小宇的父亲先于其祖母死亡,小宇可以代位继承其祖母遗留的财产。三是小宇在其父死亡时年仅7岁,需要被抚养,对父亲的经济依赖程度更大,在分割财产时应当优先照顾其利益。
“上医治未病,中医治欲病,下医治已病”。为了维护小宇和二被告的亲情,更好的达到办案效果,庭审后承办检察官多次来到被告所在的村子,同被告聊小宇的生活情况、学习情况,并适时向被告讲解《民法典》中关于继承的规定,以及工亡赔偿金的意义。在多次沟通后,二被告表达了自己的想法,希望小宇撤回起诉,不想因为案件的存在影响了亲情。最终,小宇撤回起诉,在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及村委会工作人员的共同见证下,经人民调解会委会调解,小宇和二被告达成调解协议:小宇继承现金44万元,房子产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都归小宇所有。
支持起诉是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参与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弱势群体的重要途径,民事检察部门和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联合办案是长白检察的工作创新。长白检察将与时俱进贯彻新时代习近平法治理念,将支持起诉工作作为践行司法为民的重要抓手,持续关注群众身边的“小案”,关注弱势群体利益保护,不断为法治建设提供坚实的检察保障。